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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于都县招工办面向社会招聘5名工作人员

    信息发布者:红红旭日
    2018-01-21 00:36:46   转载
    因工作需要,于都县招工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5名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    一、招聘条件

    1.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;

    2.1年以上工作经历,身体健康;

    3.年龄在35周岁以下(1983年1月以后出生);

    4.大专以上学历,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;

    5.熟悉电脑办公软件,具备团队合作精神;

    6.服从单位工作安排,能吃苦耐劳,勤奋工作,有较强的上进心和责任心;

    7.汉语言文学、办公自动化等相关专业优先,有文秘工作经验优先。

    二、招聘程序

    (一)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

   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,于2018年1月26日前携带身份证、户口本、简历、毕业证书到于都县就业局三楼行政办公室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,逾期不再受理。经审查符合条件者,2018年1月26日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面试的时间和地点,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,报考者需诚信报考,不得弄虚作假,如经查实为虚假内容和材料,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。(地址:于都县贡江镇红军大道23号人事大楼;联系电话:0797-6336720),

    (二)面试

    面试由招工办负责人及招聘岗位相关负责人共同进行。

   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,择优录取。

    (三)聘用

    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,试用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,聘用期为一年。续聘、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,按照《劳动合同法》及单位有关规定执行。

    三、待遇

    试用期工资1600元/月,不缴纳保险;试用期满签订聘用合同后工资2000元/月,并交保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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